南教通〔2018〕27号
南县教育局
关于印发《南县2018年“模范教师”“三名教师”“优秀教研组”评选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学校,县属各学校,局直二级机构:
现将《南县2018年“模范教师”“三名教师”“优秀教研组”评选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此方案并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推进我县教育事业健康和谐发展。
南县教育局
2018年6月5日
南县2018年“模范教师”“三名教师”
“优秀教研组”评选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的教育方针,加强中小学教育管理干部和教师队伍建设,培养一支高素质的骨干教育管理干部和骨干教师队伍,充分发挥“模范教师”“三名教师”(名教师、名班主任、名校长简称为“三名教师”)“优秀教研组”的示范、辐射作用,促进我县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刚强
副组长:李劲宏 胡桂云 罗茜 冷凯云 周大昌 肖云
成 员:人事股、教师工作股、基教股、办公室、监察室、工会、职成股、学前教育股、社管办、教研室负责人
二、评选范围与名额
1.评选范围: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研组(12个班以下规模的学校以教研组为单位申报,12—24个班规模的学校可以分年级段申报,24个班以上规模的学校以备课组为单位申报)。在职在编且在一线教学岗位的专任教师、管理人员、教育行政部门干部(近五年获得县级及以上“模范教师”“三名教师”称号的不重复申报)。
2.评选名额:全县评选表彰模范教师10名,“三名教师”66名(南县名教师30名、名班主任26名、名校长10名),优秀教研组20个。
三、评选条件
(一)模范教师
1.具有崇高的职业道德。能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诲人不倦、勇于创新、团结协作;具有高尚的社会公德,能遵纪守法,做到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具有良好的家庭美德,能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是外树人民教师良好形象,内强自身修养的楷模。
2.任教8年以上,工作业绩突出,曾获得过县市级及以上综合表彰(县级综合表彰次数要求两次及以上)或省级单项奖励,近5年至少有1次年度考核评为优秀。
3.教育教学理念先进,教学富有特色。具有创新精神,积极探索教育教学规律,在实施素质教育及本学科课堂教学改革方面起带头、示范作用;精通业务、严谨治学,业务水平在本学科处于全县领先地位,所任学科教学质量在全县同类学校中名列前茅(近三年在县局组织的质量监测中,小学、初中、高中分别至少有一次获得全县前20名、前10名、前2名,且义务教育阶段没有居于全县后三分之一的记录)。
4.教学水平高超。能够将信息技术融合到学科教学中,积极进行课堂教学改革,得到教研部门和同校同行的认可。教育教学工作中获市级以上荣誉称号;或获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学比武一等奖;或指导学生在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学科竞赛中获一等奖。幼儿园的为全市幼儿园教学能手。
5.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注重个人专业发展,积极参加各项培训,坚持读书学习。参加学校校本研训工作有课题、有论文、有听评课指导过程记录。有省级及以上获奖(发表)论文、县级及以上科研课题成果。中小学教育教学研究机构中的研究人员至少需提供3篇省级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较高水平的论文或正式出版有一定学术价值的教育教学专著。
6.富有团队、合作意识。在县域内发挥引领、示范辐射作用,承担校本培训和教师培训,进行专题讲座(上公开课、示范课),辅导青年教师获得县级教学比武一等奖以上奖励。
(二)三名教师
1.名教师
①任教6年以上,工作业绩突出,曾获得过县市级及以上综合表彰(县级综合表彰次数要求一次及以上)或省级单项奖励,近5年至少有1次年度考核评为优秀。
②教育教学理念先进,教学富有特色。具有创新精神,积极探索教育教学规律,在实施素质教育及本学科课堂教学改革方面起带头、示范作用;精通业务、严谨治学,业务水平在本学科处于全县领先地位,近两年所任学科教学质量在全县同类学校中名列前茅(近三年在县局组织的质量监测中,小学、初中、高中分别至少有一次获得全县前30名、前15名、前2名,且义务教育阶段没有居于全县后三分之一的记录)。
③教学水平高超。能够将信息技术融合到学科教学中,积极进行课堂教学改革,得到教研部门和同校同行的认可。教育教学工作中获县级以上荣誉称号;或获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学比武二等奖;或指导学生在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学科竞赛中获一等奖。幼儿园的为全县幼儿园教学能手。
④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注重个人专业发展,积极参加各项培训,坚持读书学习。参加学校校本研训工作有课题、有论文、有听评课指导过程记录。有省级及以上获奖(发表)论文、县级及以上科研课题成果。中小学教育教学研究机构中的研究人员至少需提供2篇省级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较高水平的论文或正式出版有一定学术价值的教育教学专著。
⑤富有团队、合作意识。在县域内发挥引领、示范辐射作用,承担校本培训和教师培训,进行专题讲座(上公开课、示范课),辅导青年教师在县级教学比武中获奖。
2.名班主任
①从事教育教学工作6年以上,担任班主任工作5年以上。现仍在班主任岗位,参加了县级以上班主任岗位培训。
②热爱班主任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社会主义道德和高尚师德,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望和感召力。
③对学生充满爱心。教学中“培优辅潜”工作落实得力,生活中积极帮助困难学生。深入细致地做好学生思想教育工作。曾获县级及以上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等称号。
④班级管理有鲜明特色,所带班级在文明班级评比、团队活动评比、班级文化建设、家校联系、学校班级综合考评等多项工作中多次处于学校领先位置。
⑤有较强的德育科研能力,善于运用研究成果指导实践。任班主任以来,有德育或班级管理等方面的论文(经验)获得省级以上奖励或在县级会议、活动中推介。
⑥班级课改文化浓厚。班级积极且常态化进行课改,班级小组合作学习机制与评价建立到位,班级学习空间交流活跃且被评为合格及以上等级,是学校课改的引领者。
3.名校(园)长
①从事教育教学工作6年以上,担任正校(园)长3年以上或任副校(园)长5年以上。
②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德高尚,廉洁公正,作风民主,具有团结协作精神,深受学校教职工的信任和赞誉。任校长期间,曾获县级以上综合表彰。
③有较高的教育理论水平,遵循教育规律,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理念先进,坚持民主管理,依法治校,努力推进课堂教学改革和学校管理改革,管理规范。学校管理工作经验形成了比较鲜明的办学特色,被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并推广。
④胜任且任教一个学科的教学(24个班以下学校校长的学科教学工作量不少于一线教师的1/3),学科教学能力在同行中受到好评。
⑤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对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有较深入的研究,有县级以上获奖课题。
⑥所主持工作的学校办学行为规范,本人及学校无违纪违规行为。
⑦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优秀,在全县同类学校中起示范作用(近三年在县局组织的质量监测中,小学、初中、高中分别至少有一次获得全县前20名、前10名、前2名,且义务教育阶段没有居于全县后三分之一的记录)。
⑧关心教师专业发展,为教师的培养培训提供便利条件。学校教师培训学分达标率高。
⑨学校安全管理到位,近3年未出现一例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⑩学校办学条件得到改善,教学设施维护完好,现代技术手段运用常态化,有效地推动教育信息化工作。
(三)优秀教研组
1.教研组内教师师德高尚,团结进取,工作扎实,协作意识强,教研风气浓厚。
2.能严格落实《南县中小学教学常规》,重视教学常规管理制度建设及有效落实,并能自觉执行。
3.教师具有较为先进的教育理念,贯彻落实县局《关于进一步提高课堂教学改革实效的意见》,积极参与课堂教学改革,探索创新教学方法。
4.注重青年教师的培养,积极开展“青蓝工程” “师徒结对”等青年教师培养指导工作,青年教师成长环境好、专业成长快。
5.认真参加各级教研活动和培训,组内教师能在各级教研、培训中主动承担教科研任务,发挥积极作用,有 1/2以上教师承担过校内外公开课、讲座、经验介绍等任务。
6.组内教师积极参与校本教研,加强课程标准学习,重视集体备课,实现资源共享;教研活动主题明确,注重实效,积极参加网络教学研究和资源库建设。
7.教师善于反思总结和提炼,积极撰写教学反思、教育案例、教学设计及教研论文等,有1/4教师获得县级一等奖以上上述奖项。积极开展课题研究,三年内组内有教师主持过县级及以上的立项课题,并能按期结题。
8.组内教师课堂教学整体水平较高,学科教学质量抽测各项指标位居全县同类学校中上游水平,或学科教学质量增量提高明显。指导学生参加各种综合实践活动、各类艺体活动评比取得较好的成绩并获县级以上奖励。
(四)一票否决事项
近五年之内,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
1.有违反政治言行的。
2.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3.因工作失职造成安全责任事故,被问责追责的。
4.因个人工作失职造成教育教学责任事故,受到通报批评以上处理的。
5.抄袭、剽窃、侵占他人学术成果或评审材料弄虚作假的。
6.因滥订教辅资料、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有偿招生活动、有偿家教家养、有偿补课、食堂违规经营被查处的。
7.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不能评先评优的其他情形。
四、奖励标准
“模范教师”一次性奖励10000元,两年内发放300元/月工作津贴;“三名教师”一次性奖励8000元,两年内发放300元/月工作津贴;“优秀教研组”一次性奖励5000元。
五、评选办法
(一)评选程序
1.基层推荐。各县属学校和乡镇中心学校要成立专门推荐班子,制定工作方案,严格按照评选条件,经教师、学生和家长民主测评,学校领导成员集中考核,公示5个工作日后确定推荐人选。基层单位的推荐工作要求在6月20日前完成,推荐名额见附件1。
2.县局评审。县局成立由人事股、教师工作股、基教股牵头,有关部门及专家组成的各评审委员会,分别对“模范教师”、“三名教师”、“优秀教研组”进行集中评审。除“名班主任”外,其它奖项的名额不平均分配到单位,根据业绩择优确定拟表彰对象。评审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再由县局行文确定,表彰授奖。各评审委员会在6月底完成集中评审和实地考察工作。
(二)材料要求
1.推荐对象要提交优秀事迹材料一份(2000字以内),并按推荐类别提交《呈报表》(附件2-4),均为电脑填写打印(不能用复印件),A3纸合页打印,一式两份,并提交电子稿。每位参评人员只能选定其中一种类别,如实填写。其中,《南县名师呈报表》中的“参评类别”共分为三种,即南县名教师、南县名班主任、南县名校长。
2.佐证材料:
①参评教师需提交学历证书、专业技术任职证书(聘书)、教师资格证、教师(岗位)培训证书复印件;名班主任提供班主任岗位培训合格证复印件;名校(园)长需提供校长(园长)任职资格证书等参评资格材料。
②各类获奖证书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原件在提交材料时由各评审委员会进行核验后退回。
③佐证材料按参评资格、年度考核、科研论文、教学质量、师生辅导的顺序编制目录装订成册。
④除教育教学质量提交2016—2018年三个学年度的材料外,其他佐证材料提交近五年的(2013年7月1日—2018年6月30日)。
六、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评审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广泛宣传发动,让评选的政策使全体教职工知晓。要通过评选活动,调动广大教师积极性,激励教师爱岗敬业、开拓进取、乐于奉献、甘为人梯。
2.严格评选条件和程序,坚持标准,宁缺毋滥,确保推荐评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确保评选质量。坚决杜绝和抵制选人唯亲、重人缘关系不讲业绩的不正之风。纪检监察部门要对评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管理。
3.充分发挥“模范教师”、“三名教师”和“优秀教研组”的示范引领作用,县局成立跟踪考核小组,每年进行一次跟踪考核。若发现有违“一票否决事项”者,立即取消其荣誉称号,停止发放工作津贴;调离了一线岗位的,停止发放工作津贴。
附件:1.南县“模范教师” “三名教师” “优秀教研组”
推荐名额分配表
2.南县模范教师呈报表
3.南县名师呈报表
4.南县优秀教研组呈报表
南县“模范教师”“三名教师”“优秀教研组”
推荐名额分配表
单 位
|
三名教师
|
模范教师
|
优秀教研组
|
名教师
|
名班主任
|
名校长
|
华 阁
|
3
|
2
|
根据名校长评选条件,每个单位最多推荐1人。
|
根据模范教师评选条件,每个单位最多推荐1人。
|
根据优秀教研组评选条件自主申报。
|
明 山
|
2
|
2
|
乌 嘴
|
2
|
2
|
青树嘴
|
2
|
2
|
茅草街
|
4
|
2
|
三仙湖
|
3
|
2
|
中鱼口
|
3
|
2
|
城 郊
|
3
|
2
|
城 区
|
5
|
2
|
浪拔湖
|
3
|
2
|
麻河口
|
3
|
2
|
武圣宫
|
2
|
2
|
厂 窖
|
2
|
2
|
南县一中
|
5
|
6
|
立达中学
|
4
|
4
|
方谷学校
|
1
|
2
|
南县四中
|
1
|
2
|
南县六中
|
1
|
2
|
城西中学
|
3
|
2
|
职业中专
|
2
|
2
|
实验学校教育集团
|
3
|
2
|
进修学校
|
1
|
|
玉潭学校
|
2
|
2
|
创意职校
|
1
|
2
|
实验幼儿园教育集团
|
1
|
|
教研室
|
1
|
|
合 计
|
63
|
52
|
说明:各单位如没有符合条件的申报者可以减少推荐名额。
南 县 模 范 教 师 呈 报 表
乡 镇(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 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表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县教育局制